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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于2月8日发布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申报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本年度设立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相关部委、教育部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两个级别,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三、申报指导思想、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请详见《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见附件。

四、本次申报我校不再实行限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省各单位上报课题,从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择优上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8份。

3.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

4.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版)到指定邮箱hebutsk@126.com

六、申报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12:00前。

2.地点:北辰校区行政楼A212,

3联系人:马菊敏 电话:13702016845,60435083。

4.根据疫情变化,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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