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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部门:

全国社科工作办于2021年1月6日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根据河北省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河北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规定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项目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经费预算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报,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30%的比例预算。

(三)申报学科

此次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另行通知。

(四)研究类型

基础研究和综合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字数20-25万字,完成时限3—5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5年12月31日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字数18-20万字,完成时限2—3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3年12月31日

成果形式为论文集或两种以上的,字数过多或过少,计划完成时间过短,都不适宜。

(五)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定条件: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国家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工作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材料填写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须使用附件提供的《申请书》(2020年12月版,已填好的内容不能修改)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因电脑系统版本问题产生格式变动的,可参照附件9、附件10的pdf版本自行调整。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使用形式审查表,请申请人及所在学院(部门)按照要求逐项审查。一经获准立项,《申请书》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1.《申请书》封面和《活页》第一页上方的“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等代码框内的内容,申请人不得填写。

2.《申请书》和《活页》需填写课题申请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不能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3.《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活页》相同,但《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姓名、单位、刊物/出版社名称、发表/出版时间等信息。

4.《申请书》和《活页》填写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须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和查询不到的成果。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公开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申请书》中需按序填写申请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一般不填厅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活页》中不能填写此项内容。

6.课题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如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等,《申请书》和《活页》均无需填写。

7.课题申请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8.《申请书》和《活页》中的“课题论证”字数均不能超过七千字

9.不得调整全国规划办提供的《活页》原有格式,且须按要求填写课题名称,并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

10.《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签名处除外),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般为8个A4版面,正文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三、我校申报受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学院(部门)自查

1.各学院(部门)于2021年3月1日前完成对本学院(部门)申报材料的自查;

2.各学院(部门)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8版)》,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持有多个身份证件的,以身份证信息优先)和《申请书》“数据表”中有关信息,所在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不得录入二级单位。

(二)科研院集中审查

2021年3月1日12:00之前,各学院(部门)需提交《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表》各一份,由科研院组织集中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

(三)最终材料受理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6份,采用“1夹10”(1份申请书中缝夹6份活页在上和4份申请书在下)方式叠放,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电子版:①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②汇总表、 ③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申请书》数据(xmsbsj.dbf文件形式)。以上材料分别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3.最终材料报送日期:2021年3月4日12: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校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马菊敏;

联系电话:60435083,13702016845;

   箱:hebutsk@126.com

  址:行政楼A212

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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